房屋稅繳納證明 | |
申請人/應備證件 | |
(一)納稅義務人 本人身分證正本(查驗後退還)。 (二)繼承人 1.繼承人身分證正本(查驗後退還)。 2.被繼承人除戶戶口名簿影本(或死亡證明文件),如戶口名簿無法查知被繼承人死亡資料,則應附除戶謄本。 3.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。 (三)代理人 1.代理人身分證正本(查驗後退還)。 2.授權人身分證影本。 3.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,另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、被繼承人除戶戶口名簿影本(或死亡證明文件),如戶口名簿無法查知被繼承人死亡資料,則應附除戶謄本。 4.授權書或委任書。 |
貼心提醒~~~ 房屋稅單遺失,可於各地方政府稅務局辦理補發稅單或核發繳納證明哦!!
申請補發完稅證明~~
桃園縣政府
http://www.tytax.gov.tw/core/e_service/lineform.php?Kind=7&Type=18
新北市政府
https://eapp.tctb.gov.tw/ap/yrx2/yrx200m_13V1.jsp
永登用心●深得您心 專業 § 親切 § 珍惜所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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