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 房屋稅繳納證明
  申請人/應備證件
  (一)納稅義務人
本人身分證正本(查驗後退還)。

(二)繼承人
1.繼承人身分證正本(查驗後退還)。
2.被繼承人除戶戶口名簿影本(或死亡證明文件),如戶口名簿無法查知被繼承人死亡資料,則應附除戶謄本。
3.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。

(三)代理人
1.代理人身分證正本(查驗後退還)。
2.授權人身分證影本。
3.繼承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時,另需加附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、被繼承人除戶戶口名簿影本(或死亡證明文件),如戶口名簿無法查知被繼承人死亡資料,則應附除戶謄本。
4.授權書或委任書。

貼心提醒~~~  房屋稅單遺失,可於各地方政府稅務局辦理補發稅單或核發繳納證明哦!!

申請補發完稅證明~~

桃園縣政府

http://www.tytax.gov.tw/core/e_service/lineform.php?Kind=7&Type=18

新北市政府

https://eapp.tctb.gov.tw/ap/yrx2/yrx200m_13V1.jsp

 

        永登用心●深得您心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專業 § 親切 § 珍惜所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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